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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图书馆新媒体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扩大图书馆的影响,树立图书馆良好形象,结合图书馆实际,确定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水平、加强新媒体队伍建设为更好地发挥我部在图书馆的喉舌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图书馆新媒体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QQ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包括本办法公布实施后出现的符合“新媒体”定义的媒体平台。
第二条 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图书馆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塑造图书馆形象、建设图书馆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章 管理及职责
第三条 图书馆新媒体部负责图书馆整个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对图书馆新媒体进行监管。对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新媒体,可提出整改意见;对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新媒体,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并追究相关责任。学校新媒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图书馆须每年11月份提交年审报告,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审检查。同时,图书馆对图书馆管理的新媒体平台也实行年审制度,每年10月份完成审核。
第四条 图书馆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日常维护、团队建设等工作,并实行24小时监控,所有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进行审核,如因未按照图书馆要求提交审核而擅自发布的,图书馆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 图书馆新媒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图书馆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图书馆用户服务部新媒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履行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图书馆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做好本单位新媒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 备案及审批
第六条 图书馆如因工作需要建立新媒体账号,须填写《中原科技学院新媒体备案申请登记表》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第七条 图书馆新媒体账号名称、管理员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应重新填写《中原科技学院新媒体备案申请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新媒体账号关闭使用的,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图书馆各新媒体平台负责人当发生变更时,需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图书馆用户服务部新媒体负责人进行报备,并提交《中原科技学院图书馆新媒体备案申请登记表》。
第四章 内容发布及管理
第八条 图书馆新媒体主要发布图书馆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阅读推广信息,服务师生学习与阅读,宣传图书馆发展成就,展示图书馆良好形象。
第九条 图书馆新媒体围绕本单位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发布内容。
第十条 图书馆要加强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发布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所有发布的内容需要尊重原作者的版权及相关权益等。
第十一条 图书馆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第十二条 图书馆新媒体的消息发布,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发布等规定,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图书馆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
第十三条 图书馆任何新媒体账号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图书馆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图书馆新媒体信息编辑人员初审、图书馆用户服务部新媒体负责教师复审、图书馆负责人终审,最终由图书馆用户服务部新媒体负责老师确认发布。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图书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图书馆新媒体不得有下列行为,新媒体部应当定期整改;违反法律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一)新媒体建设运营涉及本办法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二)新媒体建设运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运营新媒体账号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十七条 图书馆新媒体负责人需建立健全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抽查评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图书馆各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进行抽查评定,并及时将评定结构反馈给各新媒体平台具体负责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图书馆需健全管理制度,做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定期进行评估考核,评选表彰新媒体平台管理运营当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提高图书馆新媒体质量。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原科技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