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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文献资源采购质量,推进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采购原则
第一条 图书文献采购遵循“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确保质量,服务创新”的原则;文献资源匹配“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二条 采购的图书文献包括中外文纸质图书及期刊、中外文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三条 各学院、部门(单位)使用各类文献资源经费采购的品牌及专业建设等各种图书文献资源,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采购组织
第四条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全校文献资源采购的组织、协调、资源查重、数据分析、文献加工标准制定、文献订购、文献验收、帐目报销等具体业务工作;
第五条 校各学院、部门(单位)需求部门负责提供文献清单目录或选购资源建设部提供的清单目录;
第六条 由学校招标部门,负责文献资源的招标工作;
第七条 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文献采购费的支出及最终核算。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八条 文献资源采购方式主要包括预订、直接选购、集团采购、邮购和零星采购等;
第九条 文献资源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招标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具体方式的确定,由图书馆根据当年图书文献采购目标、任务、要求及招投标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具体实施方案由校负责招标部门确定);
第十条 对教学、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急需,而通过常规招标采购又无法满足需求的少数图书文献,需要谈判等方式采购,由资源建设部提出详细采购申请报告(采购背景、采购期限、采购范围、采购困难、采购方案等),经图书馆长审核,报学校分管校长批准,按规定程序采购;
第十一条 各学院、部门(单位)的图书文献的采购,由各学院、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报至图书馆,由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对现有馆藏评估后,统一进行采购,采购程序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第四章 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 文献资源采购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文献资源采购的年度计划和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文献资源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等;
第十三条 文献资源采购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校及与本校相关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十四条 采购招标由学校负责招标部门,根据学校采购招标文件及资源建设部有关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一般由院部提出采购需求,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评估、询价,提交资产处启动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五条 资源建设部对投标单位进行前期资质初审、检验和考察;
第十六条 招标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投标书和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财务入账;
第十七条 校牵头招标部门组织通过召开专家评标会议,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中标单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 招标部门通知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 招标部门公布招标结果,对招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 资源建设部应加强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跟踪评估,对其履约过程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提醒、警告、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将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及时向图书馆领导及学校汇报,作为下一年度图书文献采购招标工作的参考。
第六章 采购纪律
第二十一条 图书文献采购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文献资源采购程序及相关规章,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第二十二条 文献资源采购坚决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实行阳光操作,明折明扣;
第二十三条 文献资源采购承办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文献资源采购招标相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四条 文献资源采购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在文献资源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发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意见,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支付的费用。凡与投标商、供应商有亲友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采购招标或评标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文献资源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有违法行为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3年5月16日